服裝老板傳記《苦難與輝煌》一生的旅程部分:第四章 家鄉(xiāng)露頭角,笑傲遍體傷(1980—1990)節(jié)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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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開始,農村實行“分田到戶”,我不得不結束長沙上門工的生涯,回家承包土地,耕田種地。
我家分了三畝六分田。
三個孩子在讀書,丈夫是教師,家里只有我一個勞動力。我不回來,家里的三畝六分田就沒有人耕種,家里就沒有糧食吃。
分田到戶是什么意思?分田到戶是實行家庭聯(lián)產承包責任制,是農民以家庭為單位,向集體經濟組織(主要是村、組)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(yè)生產責任制形式。
三畝六分田僅僅能解決溫飽問題。三個孩子讀書要錢,一個初中、一個高中、一個讀大學,是最需要用錢的時候。
丈夫只有29塊錢一個月,還要實工,哪里夠用。
2000元外債要還。
那年頭欠了這么多債,是很傷腦筋的事。想到這些欠債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還清。好在我人窮志不短,一定要想辦法盡快還賬。
我每天都挖空心思,絞盡腦汁想怎樣賺錢還債。如果不耕田,一家人又沒有飯吃。在長沙九年,我也算見多識廣。隨著年齡的增長,我成熟了許多,我具備了一定的商業(yè)思維,我學會了思考。我想利用附近的商店接衣服做,利用早晚時間回家耕田,這樣就兩全其美,都照顧到了。
人都是被逼出來的,其實“糖果”就藏在我家附近,家附近也能掙錢。
說干就干。
我去了附近的一家叫陽塘百貨商店。和商店領導商量:能不能讓我在商店賣布的地方擺個縫紉攤接衣服做。商店經理姓唐,副經理姓黃,還有幾位營業(yè)員對我很熱情,對我的建議滿口答應,歡迎我去。還說:“只要你能來,我們店里不要你房租。”因為他們知道縫紉攤能給商店帶來生意,尤其是布匹的生意會好一些。
我的縫紉手藝已經遠近聞名。我不用出租金,只交一點電費就行。商店里有賣衣服的柜臺,如果有個會做衣服的在旁邊,布匹的生意肯定會好些,買布的人會多些。
這是我能想到合理的安排了。四個徒弟都要跟我去商店。
那里的營業(yè)員非常熱情,對我們很好,在那里工作很開心。真的要感恩他們,和他們有緣。在那商店認識的人有幾位成了一輩子的朋友了。
可是,我在商店頭二個月沒有什么生意。我早晚耕田,白天去商店。接不到很多衣服的活,我著急。這樣下去,能不能還清2000元欠款還是未知數(shù)。
思來想去,只有自己買些布料,做成衣服去賣,這樣時間就不會從腳底無聲的溜走。我想再湊點錢,去工廠買點批發(fā)布料來做,會物廉價美。